高等研究院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党内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地大党发〔2019〕35号)以及学校《关于评选2021-2022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中地大(党)组建字〔2022〕12号)文件要求,现就高等研究院2021-2022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通过开展评优评先活动,表彰先进、学习先进、宣传先进,以高质量党员引领学校事业发展,为全面推进地球科学领域国际知名研究型大学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思想保证、组织保证。
二、评选对象
先进基层党组织:教职工党支部(截至2022年6月1日,成立时间满1年)。
优秀共产党员:党的组织关系在校的教职工正式党员(含离退休党员)。
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务部门从事专兼职党务工作(含党建辅导员、组织员)至少1年以上且党龄不少于3年的正式党员(截止2022年6月1日)。
三、评选条件
根据《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委员会党内评选表彰实施办法(试行)》(地大党发〔2019〕35号)第三章关于先进分党委(党总支部)、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民主、公开、规范地组织评选和推荐工作,评选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此次评选对象要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大的影响力,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办法
学校分配给高等研究院党委校级优秀推荐名额(教职工):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2人,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推荐到学校参加差额评选;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经高等研究院党委研究,采取高等研究院党委扩大会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向学校推荐的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高等研究院先进基层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将结合高等研究院党支部书记述职考核情况,加强对考核评议结果的运用。
1.先进基层党组织:本年度,校级、高等研究院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总数共2个。有意向申报的党支部,填写申报表,由高等研究院党委扩大会无记名投票评选出推荐学校的党支部1个,未获评校级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候选支部授予高等研究院先进基层党组织荣誉称号。
2.优秀共产党员:本年度,校级、高等研究院优秀共产党员表彰总数共17人。支部推选优秀共产党员人数详见附件。2名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推荐人选由高等研究院党委扩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未获评校级优秀党员推荐人选自动获评高等研究院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3.优秀党务工作者:本年度,校级、高等研究院优秀党务工作者表彰总数共4名,1名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3名高等研究院优秀党务工作者由高等研究院党委扩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选出,未获评校级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自动获评高等研究院优秀党务工作者员荣誉称号。
五、评选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严格评选条件,多方听取意见,优中选优,并在支部范围内公示推荐人选名单。评选要向一贯表现优秀、事迹过硬的优秀个人倾斜,一年来发生安全稳定、师德师风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列为推荐对象。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一般不交叉。各支部要选树典型,加强宣传,营造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
六、报送材料
评选推荐对象应分别填写《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附件2、附件3),推荐表内主要事迹不超过500字(请按照模板格式填写),并附推荐对象的优秀事迹材料(先进基层党组织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优秀个人先进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和推荐对象近期活动照片或生活照片电子档1张。所有材料(不含推荐对象照片)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支部书记签字后,于6月2日中午12:00点前报高等研究院党委,电子文档发至369102973@qq.com。
联系人:于 洋 联系电话:027-65277273
特此通知。
附件:2021-2022年度高等研究院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支部推荐名额表
中共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高等研究院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2021-2022年度评选高等研究院教职工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支部推荐名额表
序号 |
党支部名称 |
优秀共产党员推荐数 |
1 |
高等研究院院直党支部 |
2 |
2 |
地质过程与矿产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党支部 |
4 |
3 |
生物地质与环境地质国家重点实验室党支部 |
4 |
4 |
国家野外站党支部 |
2 |
5 |
国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党支部 |
1 |
6 |
地质调查研究院党支部 |
2 |
7 |
地探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教工党支部 |
2 |
|
合计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