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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研究生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评审通知

作者: 发布:2021-11-10 点击量:


各培养单位、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2021年研究生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申请及评审即日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年度共有18项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可申请,其中4项为培养单位推荐后学校统一评审推荐,另外14项由指定培养单位独立或联合评审,可直接报送。部分项目为差额推荐,学校推荐后捐赠单位将再次遴选。详见通知附件。


二、申请方式

(一)即日起采取线上申报,凡符合条件的同学均可申请,研究生登录的网址为http://xg.cug.edu.cn/yjs/login,账号为学号,初始密码请向培养单位负责研究生资助工作的老师了解。

所有奖项均需经过所在培养单位初审,并同时提交成果纸质材料。包括期刊封面及目录、已正式发表公开文章的复印件、相关检索报告、荣誉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支撑材料等,装订成册。

(二)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个人申请审批在培养单位审定后,自行打印,提交所在单位。


三、评定方式

(一)培养单位评审的奖项由各单位自行审定。授奖对象为具体培养单位的,由培养单位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各单位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具体流程为,学生自主申报,培养单位审核,确定入围学生,入围学生打印评审表,培养单位进行评审,评定结束后结果公示三日,无异议后,学院在线上向研究生院(研工部)提交最终获奖学生信息。并将评审通知、学生申请审批表、奖项汇总表和评审结果公示的电子和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交至学校校友基金会秘书处周老师处。

(二)学校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的奖项。培养单位将推荐结果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线上提交研究生院(研工部),并将个人申请审批表由培养单位盖章签字后提交。未来城校区培养单位可交至教学服务中心一楼研究生院值班老师代转,南望山校区培养单位交至研究生院404办公室。

研究生院(研工部)将组织校级评审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评定结束结果公示三日,无异议后,将评审通知、学生申请审批表、奖项汇总表和评审结果公示的电子和纸质材料签字盖章,交至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周老师处。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一)培养单位终审的奖项上报校友基金会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4日。

(二)学校终审的奖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线上、线下申报截至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学校完成评审上报校友基金会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


五、提交评选结果

(一)培养单位(自主评审项目)和基金会(全校性项目)将评审结果反馈给捐赠单位,捐赠单位同意后,学校统一公布。

(二)培养单位自主评审的项目由培养单位登陆财务处网站,填写酬金表,签字盖章后送至基金会秘书处;学校组织评审的全校性项目由研究生院(研工部)填报并提交至基金会秘书处。


六、其他事宜

(一)由培养单位社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或培养单位社会奖学金联合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的奖项,评选条件由相关单位自定并提前公布。

(二)本学期已经获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申报。申报使用的成果仅限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产生的成果,同一成果仅能使用一次;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当年不再兼得其他社会捐赠类奖学金,校级社会捐赠类专项奖学金每人限报一项。

(三)获得者提供的评选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荣誉称号和追回奖学金,并给予纪律处分。

(四)本次奖学金评选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研工部),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27-67885157;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人:周老师,电话:027-67884838。

其他未尽事宜由研究生院(研工部)和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另行通知或解释。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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